他接到考上了航空学院儿子的电话,
影响了他上大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七项规定,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一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另一边却为子女购买高收费民办学校服务,显然是变相的高消费。
至于一般的大学,虽然不会因为考生是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拒绝其入学就读。但是,对于部分政审严格的学校来说,孩子的资格审查很有可能无法通过。
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为其子女入学支付高昂学费,初衷在于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非限制孩子们接受教育的正当权利。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家长应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以免自己的失信行为波及无辜的子女,影响到孩子们的学习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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