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30 20:41106互联网法律知识网本文有688个文字,大小约为4KB,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导读】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上下班路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因此,如遇雪天路滑摔倒,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刘某系某酒店的员工,9月7号刘某下班后,与同事张某搭乘出租车前往曾某家聚餐,行至某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刘某受伤,经交警部分认定,刘某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酒店认为,刘某前往同事家中聚餐途中不是下班的合理路线,不应认定为工伤。那么,刘某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刘某系下班后与同事张某搭乘出租车前往另一同事曾某家聚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前往地点与其经常居住地并非一个方向,并非一个经常性且必须的活动,不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故不属于合理路线的下班途中,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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