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8 22:24111互联网法律知识网本文有1397个文字,大小约为7KB,预计阅读时间4分钟
【导读】广西全州33岁男子蒋某元在邻居家行窃时被邻居家小女孩撞见,蒋某元怕事情败露,将女孩强行抱回家,在家中地窖内对女孩实施猥亵后将其杀害。11月7日,新京报记者从女孩家属处获
广西全州33岁男子蒋某元在邻居家行窃时被邻居家小女孩撞见,蒋某元怕事情败露,将女孩强行抱回家,在家中地窖内对女孩实施猥亵后将其杀害。11月7日,新京报记者从女孩家属处获悉,近日,他们收到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蒋某元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2020年5月11日12 时许,女孩父亲到全州县公安局报案称,他女儿已经失踪24小时仍没有找到,女儿时年11岁,性格内向,平时不会与家人发生争吵,失踪前也一直待在家里。
据桂林中院一审判决书,被告人蒋某元时年33岁,与被害女孩一家为同村邻居。2020年5月10日11时许,蒋某元到女孩家行窃,被女孩撞见,蒋某元害怕事情败露,将女孩强行抱至自家老房子内,掐颈部、捂口鼻直至女孩停止挣扎,蒋某元以为女孩已经死亡,便将女孩扔进房间内的地窖中。
蒋某元下到地窖准备处理尸体时发现女孩还未死亡,又对女孩实施猥亵行为,后再用双手掐压女孩颈部。随后,蒋某元用编织袋将女孩尸体装好后扔到另一隔壁邻居家老房子的断墙处。当晚10 时许,蒋某元将女孩尸体拖运至垃圾坑中掩埋。次日晚上10 时许,为确保尸体不被发现,蒋某元又到埋尸处加盖了一些泥土和垃圾。2020年5月12日白天,蒋某元看到公安人员往埋尸的水渠边寻找,担心尸体被发现,当晚又携带工具将女孩的尸体转移至邻村地边一土坑内掩埋。
5月13日,女孩的尸体被找到,蒋某元也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警方在蒋某元家中查获两把鸟枪、一根枪管、一个硝药瓶、一瓶砂子,两支鸟枪均能正常击发,均属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2020年11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蒋某元犯故意杀人罪、猥亵儿童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向桂林中院提起公诉。2021年1月20日,桂林中院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其间,因被告人蒋某元突发严重疾病,无法继续审理,当日庭审中止。同年9月2日法院恢复审理。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蒋某元辩称,自己有癫痫症且二级智力残疾,认罪认罚,希望从轻处罚。蒋某元的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表示,被告人有癫痫病,但鉴定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缺乏客观性。被告人蒋某元系二级智力残疾人,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广西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法医精神病鉴定意见书证实,蒋某元作案时意识清楚,智力基本正常,并非处于癫痫病发作期,其作案时实质性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正常,对本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二级智力残疾属重度智残,生活难以自理,运动、语言发育差,与人交往能力也差,结合本案查明的事实,被告人在家能正常干农活,还与人打牌赌钱,作案后丢弃埋尸移尸时使用的手套、铁铲、编织袋和雨衣等物品,焚烧作案时穿过的衣物,为防止事情败露两次埋尸、转移尸体,说明蒋某元作案时意识清醒,思维正常,具备完全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与二级智力残疾人并不相符,其应对本案负完全刑事责任。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死刑立即执行的命令由谁签发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或者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之后,应当在七日内交付执行死刑,执行的场所一般是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死刑执行的方法,一般情况下是枪决或者注射。
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网站声明:本文“男子猥亵并杀害邻居11岁女孩获死刑 死刑被判立即执行是多久执行”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更多文章
友情链接